信息介绍
1、先成立清算小组,对公司所有的财产等内容进行清算;
2、应当自清算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、企业主管部门、海关、外汇管理机关、工商登记机关、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,企业有国有资产的,还须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;
3、还应该在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,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;
4、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,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,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告。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刊登;
5、在注销登报期满,提交申请注销企业国、地税之后,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注销的备案,注销公司营业执照了;
6、营业执照注销之后,还需注销公司社保、银行账户还有印章等注销。
2、应当自清算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、企业主管部门、海关、外汇管理机关、工商登记机关、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,企业有国有资产的,还须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;
3、还应该在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,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;
4、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,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,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告。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刊登;
5、在注销登报期满,提交申请注销企业国、地税之后,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注销的备案,注销公司营业执照了;
6、营业执照注销之后,还需注销公司社保、银行账户还有印章等注销。
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女士
联系电话:18928707937
微信:18928707937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第10层01单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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