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介绍
北京ICP认证许可证办理时间及受理部门:
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自在省政务中心窗口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,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。
北京ICP认证许可证办理条件:
一、网站必须经过工信部的ICP备案;
二、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,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;
三、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;
四、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;
五、网站必须经过工信部的ICP备案;
六、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,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、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、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;
七、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;
八、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,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的内资公司;
九、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北京ICP认证许可证办理材料:
1)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
2) ICP备案登记表
3)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
4) 公司概况。包括公司基本情况,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、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5) 公司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(新公司仅提供验资报告) 6) 公司章程,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
7) 从事新闻,出版,教育,医疗保健,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应提交
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
8) 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(含经营服务项目、范围、业务市场预测、投资
效益分析、发展规划、工程计划安排、预期服务质量、收费方式和标准)和技术方案(含网络概况及结构、组网方式、网络选用的技术及标准、设备配置等)
9)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。(包括后续资金保障,技术力量保障,商
业经营保障,内置管理模式)
10)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。(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,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,用户信息
安全管理制度)
11) 接入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证明即服务器托管协议(预期服务保障) 12)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
13)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(新申请公司无此项,由非经营性公司转为经营性公司需
提供)
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自在省政务中心窗口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,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。
北京ICP认证许可证办理条件:
一、网站必须经过工信部的ICP备案;
二、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,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;
三、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;
四、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;
五、网站必须经过工信部的ICP备案;
六、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,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、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、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;
七、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;
八、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,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的内资公司;
九、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北京ICP认证许可证办理材料:
1)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
2) ICP备案登记表
3)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
4) 公司概况。包括公司基本情况,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、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5) 公司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(新公司仅提供验资报告) 6) 公司章程,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
7) 从事新闻,出版,教育,医疗保健,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应提交
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
8) 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(含经营服务项目、范围、业务市场预测、投资
效益分析、发展规划、工程计划安排、预期服务质量、收费方式和标准)和技术方案(含网络概况及结构、组网方式、网络选用的技术及标准、设备配置等)
9)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。(包括后续资金保障,技术力量保障,商
业经营保障,内置管理模式)
10)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。(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,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,用户信息
安全管理制度)
11) 接入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证明即服务器托管协议(预期服务保障) 12)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
13)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(新申请公司无此项,由非经营性公司转为经营性公司需
提供)